2022年1月-11月全盟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883.51万元
- 发布日期:2022-12-23 15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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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以来,我盟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,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,按照“织密网、兜底线、建机制”的要求,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,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,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 截至2022年11月底,全盟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883.51万元。
——城乡低保发放资金1822.52万元。其中,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55元,保障对象907户1379人,发放资金1301.03万元;农村牧区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9711元,保障对象462户767人,发放资金521.49万元。
—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发放资金424.68万元。其中,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96元,纳入供养对象106人(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1人,分散供养对象65人),发放资金233.11万元;农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7148元,纳入供养对象56人(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8人,分散供养对象18人),发放资金100.14万元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每人每月1287元,部分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每人每月495元,共为100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资金91.43万元。
——临时救助,共实施救助683人(次),发放资金189.37万元。
——教育补助,按照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、九年义务教育每人每月40元,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,共补助2638人(次),发放资金11.88万元。
——一次性生活补贴,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元旦、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,共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13.05万元,为保障困难群众安全、温暖过冬,共发放冬季取暖补贴99.3万元,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7月为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22.71万元。
供稿:社会救助科
拟稿:赵文萱
审核:乌力吉莫日根